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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金融行业利率下调成大势所趋
  •   【消费金融行业利率下调成大势所趋】近期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对属地内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并设置了过渡期进行调整。前世死因分析测试此次窗口指导要求的利率口径为IRR(内部收益率),而并非通常所说的APR(年化收益率)。尽管消费金融公司此前对于利率调整已采取了一定准备,但业内人士表示,其仍将面临利润下滑、成本控制等多重压力。而在减费让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背景下,贷款利率下行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趋势。(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机构了解到,近期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对属地内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并设置了过渡期进行调整。此次窗口指导要求的利率口径为IRR(内部收益率),而并非通常所说的APR(年化收益率)。

      尽管消费金融公司此前对于利率调整已采取了一定准备,但业内人士表示,其仍将面临利润下滑、成本控制等多重压力。而在减费让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背景下,贷款利率下行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趋势。对此,专家消费金融公司应告别传统的“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粗放经营模式,同时提升自身在获客、风控等方面的自营能力,从而增加收益。

      监管窗口指导利率“红线%利率红线窗口指导”询问了业内十家头部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其中七家表示确实接到监管窗口指导,但也有西南地区消费金融公司表示,并未接到相关通知。据悉,此次窗口指导要求的利率口径为IRR(内部收益率),而并非通常所说的APR(年化收益率)。

      事实上,金融监管部门此前已对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利率情况做过摸底,且监管持续趋严。今年3月31日,央行要求包括消费金融公司在内的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需向借款人贷款年化利率,并说明贷款利率计算方式。去年8月,最高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将原有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调整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进一步规制和约束了过高的民间借贷利率。不过4倍LPR红线仅针对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

      不适用于该条例。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指出,过高的借贷利率与当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大方向相悖,也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同时现阶段政策层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力度持续增强,且对消费金融利率更为关注,因此在强监管的政策导向下,消费金融利率易下难上。

      任涛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的综合收益由资金成本、导流成本、运营成本和风控成本四个部分构成,即消费金融公司本身从事的是多方共同分配利润的业务模式。其中运营成本和风控成本相对固定、变化空间不大,资金成本和导流成本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背景以及合作平台实力而有所不同,行业平均水平约在6%至7%和4%至5%左右,如果综合收益由36%降至24%,在资金成本和导流成本没有更多优化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利差空间有所收缩则是必然的。

      业内人士表示,面对当前低贷款利率,消费金融公司应提升自身在获客、风控等方面的自营能力增加收益,此外还应避免客群的过度下沉,降低“多头借贷”风险发生概率。

      任涛指出,低利率下,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告别传统的“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粗放经营模式,转而更强调提升自身在获客、风控等方面的自营能力,加快核心数据及客户资源积累,通过降低管理成本、获客成本和风险成本来最大限度地适应政策形势变化。此外,考虑到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仍较为受限,为更持续支撑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拓展,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最新的政策倾斜,通过发行金融债、二级资本债等方式补充资金和资本,有效盘活存量

      在客群选择方面,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消费金融客群下沉应适可而止。从客户信贷意愿与能力看,越下沉的客群贷款的能力和意愿越薄弱。消费金融的服务在适度合理范围内尤为必要,可有效防范过度下沉、过度授信带来的“不该贷”和“过度贷”等问题,进一步降低“多头借贷”风险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