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卤菜制作
  • “美味”卤菜毒倒16人
  •   卖卤菜赚钱养家糊口,本是一件以劳取酬的好事。但在湘潭,却有一对夫妻,竟然用甲醛兑水稀释作为防腐剂,添加在制作的卤菜中,毒倒了16人。

      7月28日,湘潭县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欧阳某维、苏某清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店老板当庭获刑,并通过向社会赔礼道歉,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本案公益诉讼起诉人、湘潭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欧阳某维从湘潭市砂子岭某日化店购买了两瓶500m1的甲醛存放于家中。2019年5月初开始,因天气转热,欧阳某维便将其中一瓶甲醛兑水稀释,作为防腐剂添加在制作的卤菜中。

      2019年6月6日凌晨,欧阳某维与苏某清在家中将釆购的鸡爪、腐竹等原材料进行清洗、切丝、调味等加工制作。为防止卤菜过早腐烂变质,明知甲醛非食品添加剂且具有毒性,在制作过程中,欧阳某维仍大量添加了稀释后的甲醛。

      当天上午,欧阳某维、苏某清携带制作好的卤菜,分别来到湘潭县排头乡严冲铁厂处集市、锦石乡清塘村集市(原碧泉附近),卖出了约3000元的卤菜。

      周某等16名群众很快“中招”:在食用卤菜后,他们出现、腹痛等明显食物中毒症状,被送往湘潭县人民医院、锦石乡卫生院诊治。

      随后,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欧阳某维、苏某清家了尚未销售的卤菜并抽样送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送检的海花、豆腐片、豆皮等12种卤菜的检材中,均检验出甲醛成庄巧涵献b门全套图分。

      据了解,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其中35%-40%的水溶液通称为福尔马林。甲醛水溶液无色透明,因其腐蚀性而具有防腐、消毒和漂白功能,同时也具有强烈的致癌、促癌和致畸形作用。

      食用甲醛溶液后,会出现腹痛,恶心,等症状,严重者能造成胃肠道糜烂穿孔,肝肾功能受损,甚至引发各类癌症。

      法院经审理认为,欧阳某维、苏某清明知甲醛溶液有毒,仍将甲醛溶液稀释后掺入卤菜中,销售给附近乡镇赶集的村民,致使多人食用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均应予惩罚,公诉机关的成立。

      案发后,欧阳某维和苏某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通过家属赔偿了各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欧阳某维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苏某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判决欧阳某维、苏某清当庭通过向社会赔礼道歉,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